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我的物流”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将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我的物流”平台客服咨询(服务热线:400-133-8861转888,服务邮箱:qyit@circlelog.com)。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我的物流”平台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我的物流”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1.“我的物流”平台又名Qlog客户服务端,以下合称“我的物流”平台,是指域名为https://tmsapp.circlelog.com/lfs2/的网站及客户端。
1.2.本协议由您与“我的物流”平台的经营者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我的物流”平台的经营者是指法律认可的经营“我的物流”平台的责任主体。有关“我的物流”平台经营者的信息请查首页底部公布的公司信息和证照信息。
1.3.除另行明确声明外,“我的物流”平台服务包含任何“我的物流”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络的相关服务,且均受本协议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
1.4.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 法律声明、《“我的物流”平台规则》及所有“我的物流”平台已经发布或将来不时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以下简称“平台规则”或“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我的物流”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在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或您以其他“我的物流”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时,您即受本协议约束。您可以使用您提供或确认的邮箱、手机号码或者“我的物流”平台允许的其它方式作为登录手段进入“我的物流”平台。
2.3.您的登录名、“我的物流”平台昵称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买卖、转让、赠与或继承,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司法裁定,并经“我的物流”平台同意,根据“我的物流”平台要求提供合格的文件材料才能进行办理。
2.4.“我的物流”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或修改本协议及其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您在前述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
2.5.在注册或激活流程时,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真实地提供您的资料,并当资料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以保证您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如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我的物流”平台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我的物流”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2.6.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我的物流”平台或其他用户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我的物流”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2.7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登录账号、“我的物流”平台昵称和密码保密,且对在您登录“我的物流”平台后所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如果您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我的物流”平台,要求“我的物流”平台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我的物流”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1.您了解并同意您所注册的个人用户账号必须与企业用户账号进行绑定,否则,“我的物流”平台管理者有权冻结或注销您的个人用户账号。您的个人用户账号只能绑定一个企业用户账号。
3.2.您有权向您的个人用户账号所绑定的企业用户账号申请解除绑定,您绑定的企业用户账号管理者有权同意或拒绝您个人用户账号的解除绑定申请。
3.3.您了解并同意您在“我的物流”平台的操作权限由企业用户账号的管理者进行管理(包括分配、修改及删除等)。
3.4.您了解并同意您在“我的物流”平台的任一操作行为,均已经得到您所绑定的企业用户账号的认可。您所绑定的企业用户账号有权查看、修改、删除您在“我的物流”平台上的操作信息。
3.5.您了解并同意在未绑定企业用户账号的情况下,个人用户无法进行相关的平台操作。
4.1.订单指令的定义:指客户委托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下称“侨益公司”)对其所属的商品供应链物流订单进行相关操作的指令,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指令、拆箱入库指令、销售指令、货权转移指令。
4.1.1.采购指令:指客户的采购订单委托侨益公司操作的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入库操作、海运操作等;一条完整有效的指令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委托方及联系人、被委托方(侨益物流或其他关联公司)、采购单号、货物名称、采购货物的数量、价格和质量要求、供应商、起运地与卸货地、原产地、贸易条款、约定损耗率、其他特殊要求等。
4.1.2.拆箱入库指令:指客户的集装箱货物委托侨益公司拆箱入库的指令,一条完整有效的拆箱入库指令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委托方及联系人、被委托方、业务单号、客户合同号、运输单号、货物名称和入库数量、指定仓库、其他特殊要求等。
4.1.3.销售指令:指客户的销售订单委托侨益公司操作的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出库操作、海运/陆运/铁路运输操作、自提等操作;一条完整有效的销售指令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务单号、采购合同号、销售合同号、客户ERP单号、发货单位或货权方、销售客户、货物名称和出库数量、发货仓库与收货地、提货人与运输工具信息、放货条件、放货方式、放货日期、其他特殊要求等。
4.1.4.货权转移指令:指客户对委托侨益公司代理的货物的货权转移证明,内容关于客户转移货权的详细要求,一条完整有效的货权转移指令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权转让者、货权接受者、货物名称和转移数量、转移费用说明、客户合同号、业务单号、转移时间、其他特殊要求等。
4.2.您可在“我的物流”平台上创建/下发订单指令、跟踪订单动态、查询库存、查询/确认账单、参加“我的物流”平台组织的活动、使用其它信息服务及技术服务,具体以所开通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4.3.您了解并同意,您通过绑定企业用户账号在“我的物流”平台上所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创建/下发订单指令(我的采购、我的销售、拆箱入库、货权转移等订单指令)、跟踪订单动态、查询库存、查询/确认账单等行为,均已得到您所在企业的全部授权。“我的物流”平台根据您的明确指令而进行对应的线下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入库、出库、运输及相关货权转移等行为)均为合法有效。除非因系统本身出错问题,“我的物流”平台及该平台的经营者不对您的错误指令及根据错误指令进行的操作行为而导致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4.您了解并同意,特殊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除了在“我的物流”平台上创建/下发订单指令外应当有来自所在企业的书面指令进一步确认,且以书面指令为准。您的上述要求必须在开通绑定企业用户账号之前向平台经营者发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指令文件格式样本,并说明书面指令与线上操作相结合的使用期限。
4.5.您了解并同意,“我的物流”平台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直接向其提供您在“我的物流”平台的用户信息和操作记录等必要信息。
4.6.您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独自承担。
在“我的物流”平台上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5.1.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我的物流”平台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我的物流”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5.2.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我的物流”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我的物流”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5.3.您了解并同意,“我的物流”平台有权对您是否违反上述承诺做出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
5.4.您了解并同意,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我的物流”平台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我的物流”平台有权在“我的物流”平台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以及“我的物流”平台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5.5.您了解并同意,对于您在“我的物流”平台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信息,“我的物流”平台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5.6.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我的物流”平台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我的物流”平台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6.1.“我的物流”平台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我的物流”平台服务,但对“我的物流”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我的物流”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也不对“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6.2.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的物流”平台均不对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系统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赔偿责任:
6.2.1.因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及电力故障等;
6.2.2.因自然因素引起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台风、雪灾、洪水、风暴、爆炸等;
6.2.3.因罢工、劳动争议、暴动暴乱、起义、骚乱、战争及政府行为或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
6.2.4.因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
6.3.您了解并同意,“我的物流”平台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我的物流”平台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6.3.1.使用或未能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
6.3.2.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您的账号或更改您的数据;
6.3.3.您对“我的物流”平台服务的误解;
6.3.4.任何非因“我的物流”平台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7.1.您同意,“我的物流”平台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号在“我的物流”平台的权限,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2.出现以下情况时,“我的物流”平台有权直接以注销账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号:
7.2.1.“我的物流”平台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我的物流”平台用户的;
7.2.2.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我的物流”平台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改电子邮件信息,而您在“我的物流”平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7.2.3.您提供的用户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7.2.4.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我的物流”平台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7.2.5.其它“我的物流”平台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7.3.您有权向“我的物流”平台要求注销您的账号,经“我的物流”平台审核同意后,“我的物流”平台就会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号。届时,您的账号服务被终止或者账号在“我的物流”平台的权限被永久冻结(注销),“我的物流”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7.4.您同意您与“我的物流”平台的合同关系终止后,“我的物流”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7.4.1.继续保存您的用户信息及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期间的所有业务信息。
7.4.2.您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我的物流”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8.1.我的物流将在“我的物流”平台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权政策,隐私权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9.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9.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管辖。
9.3.本协议包含了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需遵守的一般性规范,您在使用“我的物流”平台时还需遵守适用于该平台的特殊性规范(具体请参见您与该平台签署的其他协议以及平台规则等内容)。一般性规范如与特殊性规范不一致或有冲突,则特殊性规范具有优先效力。